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選輝 實習生 孟文靜) 明天就是八項規定實施兩周年的日子。
  2012年12月4日,新一屆領導人在十八屆一中全會結束後向記者亮相的第19天,中央政治局通過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
  兩年來,為執行八項規定精神,《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發現,中央先後出台了至少20項相關規定“反四風”。這些規定絕大部分都是以“嚴禁”和“規範”為核心詞,來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為。其中,84次強調“嚴禁”。
  根據中紀委數據,截至9月30日,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6萬餘起,8萬多人被處理。
  八項規定後續20條嚴規84次強調嚴禁
  記者疏理髮現,八項規定之後至少發佈了20條與黨員幹部相關的規定,這些規定絕大部分都是以“嚴禁”和“規範”為核心詞,來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為。其中,“嚴禁”一次共強調了84次。
  八項規定出台後不久,中央紀委就發出通知,要求嚴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法晚記者統計發現,2013年出台的14個針對黨政機關幹部的意見多集中在下半年。除六月份外,從“五一”開始至12月份每月都有專門規定。其中在12月份密集出台了4條禁令。
  內容包括公務接待、殯葬改革、禁止出入私人會所、禁賀卡、禁煙等方面。記者註意到,這與中紀委所述“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就是抓住重要節點,循序漸進、步步為營”的觀點完全契合。改進作風必須抓細節、抓具體,用問題倒逼,讓廣大群眾透過一件一件“小事”見微知著。
  2013年國慶節、中秋節前夕,中央紀委和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聯合下發《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措辭突出了多個“嚴禁”: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此後的元旦、春節相應地出台了相關規定。
  北京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王文章副教授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說,每逢臨近節假日,中央加大整治力度集中發佈規範漸成規律。通過各種細化規定,對“節日腐敗打預防針”為以後工作提供了可考量的具體標準。
  今年以來,為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中央先後出台了6條通知或規定。中秋期間,中紀委官網還開通公款送月餅等“四風”問題舉報窗,同時每周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典型案件。
  除了公開曝光、節日“盯防”等方式,紀檢系統高層還分赴各地督查八項規定落實情況。在連設“高壓錢”後,大吃大喝、送節禮歪風得到有效遏制。
  查處成果8萬餘人被處理19人移送司法
  福建省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處處長林裕春沒有想到,因藉機公款旅游,並攜配偶同行,不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並責令將其本人及配偶旅游費用退繳國庫,而且被通報曝光。
  近日,福建省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這已是該省今年第16次發出這樣的通報。細心的網友可能註意到,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官員已經無法用“某”字代替本名,逃脫公眾監督視野了。實際上,對此類案件涉事人指名道姓通報從去年就開始,如今已成常態。
  據人民網數據,截至目前,今年全國共有3000餘名官員違反八項規定被中紀委官網“點名”。“點名曝光讓違紀幹部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對潛在的違紀者有震懾作用,讓各地幹部通過一個個典型案例,切實瞭解中央在整治‘四風’方面的決心,並由此汲取教訓。”中央黨校中共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
  中紀委網站顯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6萬餘起,8萬多人被處理。在查處的案件之中,違反工作紀律案件最多。
  今年中紀委官網公佈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中,先後有19位官員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在接受黨紀處分方面,52人被開除黨籍或公職,47人留黨察看一年或兩年,55人被撤銷黨內職務。
  專家觀點改變風氣是預防腐敗的基礎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指出,八項規定、“反四風”,作風教育是反腐的基礎。要讓領導幹部認識到“四風”問題是腐敗的先兆,作風問題的存在,會嚴重威脅到我們黨的執政基礎。
  “首先,可以通過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來發現腐敗問題,群眾舉報的路徑開通為提供腐敗線索創造了條件;還可以推動反腐的制度建設,為反腐法治建設提供很好的思想基礎和制度平臺。”李成言認為。
  “這些規定與反腐倡廉緊密結合,既可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法案件,又可切實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同樣認為。“八項規定是教育實踐活動中的重要內容,是查處問題的重要對照,是整改落實的重要方面。”
  “兩年來,中央著眼於形成規範化、常態化、長效化體制機制,在抓常、抓細、抓長上狠下工夫。”汪玉凱說。“八項規定是對黨內作風的一個堅決糾正,要做到可持續性,必須與一系列的體制機制的變革結合起來。”只有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才能鏟除滋生蔓延不良風氣的溫床和土壤,從根本上破解作風問題。
  出台規定名稱(部分)
  ●2013年
  9月《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嚴控會議規格,精簡會議,不允許在風景名勝區開會
  10月《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11月《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12月《關於嚴格規範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4年
  1月中紀委三次全會公報嚴禁用公款互相宴請、贈送節禮、違規消費
  6月《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7月《關於嚴格規範領導幹部參加社會化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
  10月《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
  11月《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資料來源:中紀委網站等公開信息
  本版文/記者 王選輝 實習生 孟文靜  (原標題:八項規定2年超8萬人被查 先後出台20條相關規定“反四風” 多次強調“嚴禁” 專家:改變風氣是防腐敗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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